{{ $t('FEZ001') }}訓育
{{ $t('FEZ002') }}市立垂楊國小|
一、依據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109年2月5日(109)兒美字第018號函辦理。
二、本市複選預計依送件作品擇優選出優秀作品寄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參加決選,不另區分等第及頒發獎狀。
三、計畫請逕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臺灣藝術教育網網址(http://ed.arte.gov.tw)或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網站(網址:www.kaearoc.org.tw/htm1/)下載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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