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訓育
{{ $t('FEZ002') }}市立垂楊國小|
一、依據國立臺灣圖書館109年7月8日圖推字第10901001500號函辦理。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止。
三、展覽地點:該館四樓雙和藝廊、一樓臺灣藝文走廊(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捷運中和新蘆線永安市場站步行3分鐘)。
四、申請方式:請至該館入口網/活動訊息/展覽頁面下載申請書,填寫完整並檢附作品圖片及相關資料,mail至cls@mail.ntl.edu.tw,或寄送至該館企劃推廣組,信封註明「申請110年7-12月展覽檔期」。
五、申請展覽案件經該館「展覽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即安排展出檔期,並發函通知申請人依展覽作業要點辦理展出事宜,檔期安排2至4週,場地維護費每日新臺幣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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