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垂楊國小|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5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501914號函及 「教育部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辦理。 二、有關新任團員遴選相關事項詳如簡章(如附件),擇要說 明如下: (一)遴選資格: 1、具5年以上教學年資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正式教 師。 2、具各該分團學科專長教師證,或相關學經歷證明。 3、其他指定條件,請參考附件簡章之「114學年度新任輔 導員遴選名額及專長需求彙整表」。 (二)受理推薦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26日(星期一) 止,採線上報名。報名教師是否符合基本資格,由教育部辦理初步審查,其結果及後續遴選事宜,將於114年5 月28日(星期三)前公告於「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 教學資源整合平臺」(簡稱CIRN)。 (三)遴選作業重要期程: 1、遴選日期:114年6月2日(星期一)。 2、錄取公告日期:114年6月18日(星期三)前於CIRN公 告正取、備取名單,並於公告後函知正式錄取名單。 (四)為避免教師參與央團業務影響貴校事務,報名教師需先 經貴校同意,且於服務學年度未兼任導師職務。 (五)由教育部依遴選結果聘任央團輔導員,並頒發聘書。每 次聘期以1學年為原則,該部得視各輔導員之表現情形予 以續聘,每次續聘之聘期為1學年。另輔導員服務期間表 現優良,輔導員所屬學校之校長得併同敘獎。 (六)114學年度期初團務會議於114年8月4日(星期一)至8月 8日(星期五)假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院區辦理,新任央 團輔導員應全程參加;未全程參加者,不予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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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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