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垂楊國小|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4年8月27日客會語字第1146700735號函 辦理。 二、該會為鼓勵落實及推廣客語教學績優學校及獎勵推行客家 語言文化成效優良者,特依據「推動客語教學語言獎勵辦 法」訂頒「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另為 獎勵推行客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者,依據「客家基本法」 第9條規定訂頒「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計 畫」。 三、114年度旨揭2項計畫申請期限至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止 (以郵戳為憑),申請資料請逕寄(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17樓客家委員會語言發展處;另信封上請註明申請 「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或「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 及增能」。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9-03|
{{ $t('FEZ005') }} 8|